教育部本(106)年選送教師赴8所馬來西亞獨立中學 任教需求一覽表、甄選公告及任教申請表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7月13日臺教文(六)字第1060096007號函
辦理。
(一)為推動新南向政策且考量馬來西亞為我國招生重點目標
,教育部本(106)年將以試辦方式,選送20名我國教
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
(二)有關教師聘期及待遇簡要說明如下:
1、除巴生濱華中學(聘期107年1月1日至108年11月30日
)、華仁中學(聘期107年1月1日至107年11月30日)
2校,其餘6校聘期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計12個月)。
2、負責每週約24至30節的專業科目教學。
3、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提供月薪2,400至3,500馬幣,另部
分學校提供免費住宿、機票費1張、當地醫療保險及
工作證申請等。
4、教育部補助任教教師每月生活費800美元及臺灣至馬
國往返機票費上限300美元。
二、案內尊孔獨立中學及巴生中華獨立中學屬僑務委員會立案
,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得採計教師任教年資,
至其餘6校屬僑務委員會備查,其教師任教年資無法採計
,需俟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修正通過將海外僑校8
範圍放寬至經僑務委員會備查後,其年資始得採計且不得
溯及既往。
三、檢附教育部106年選送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需求
一覽表、教育部106年選送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甄
選公告及任教申請表,請協助轉知所屬教師相關訊息。
四、請於106年8月17日前(郵戳為憑)將紙本申請資料寄送至
「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教育組(Education Di
vision, TECO in Malaysia)」,並於106年8月10日前將
申請資料先以電子郵件(統整為1份PDF檔,檔案不超過3M
B)寄至該組電子信箱:malaysia@mail.moe.gov.tw,主
旨請註明「教育部106年選送教師赴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任教
申請資料」。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參考甄選公告所附相關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