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半年教育實習試辦分區優質教育實習機構說明會」及「教育實習機構實習輔導教師培 訓研習課程」計畫
Posted by 教務處幹事 on Thursday, 17 August 2017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8月10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15204號函辦
理。
二、教育部業於106年6月14日修正公布「師資培育法」,預定
自107年2月1日起施行,半年全時教育實習課程改為教師
資格檢定之一環,且為取得合格教師證書最後之關卡;基
此,教育部刻正研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育實
習辦法」(草案,名稱暫訂)。另依「教育部補助師資培
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第8項第3款規
定,申請補助優質教育實習機構之各校及受領補助之優質
教育實習機構,應參與教育部規劃之半年教育實習課程成
績評量試辦計畫,合先敘明。
三、為促使學校了解上揭計畫試辦內容,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於106年8月14日至25日辦理「半年教育實習試辦
分區優質教育實習機構說明會」3場次及「教育實習機構
實習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4場次,請有意願擔任教育實
習機構之學校及幼兒園自由報名。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單位專案助理魏佳玲小姐,聯
絡電話:(02)7734-1258,E-mail:eicpantn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