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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天母國民中學辦理臺北市106年國民中小學卓越藝術教育-天母 采風廊教師研習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卓越藝術教育計畫辦理。。
二、研習目的:為配合臺北市國民中小學卓越藝術教育計畫教
育政策,促進臺北市國中發展各校藝文特色,規劃相關教
師增能研習,供臺北市國中各校藝文領域教師可就近或跨
區進行不同的藝術交流、參訪、及藝術學習體驗。
三、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國中(含完全中學)藝文領域教師
自由參加,人數限制30人。
四、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天母國民中學(臺北市士林區天母東
路120號)。
五、研習日期及課程主題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六、報名方式:請於106年9月15日(星期五)前逕登入臺北市
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報名,教育
局同意參與研習人員公假派代出席,請各校薦派藝文領域
教師參加研習,全程參與者將核予進修研習時數2小時之研
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