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文說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1月11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80290C號函 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修正適用於108年度起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之報考人,請務必轉知所屬相關 報考人知悉,並公告於網站,以維護其權益。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網站/法令規章/教育部主管法規查 詢系統/行政規則(網址:http://edu.law.moe.gov.tw/in dex.aspx)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