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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消費爭議法律諮詢、債務清理法律扶助及社會福利諮詢轉介服務資訊

說明:
一、依據市府法務局107年8月13日北市法服字第1076018994號
函辦理。
二、旨揭試辦服務期間,自107年8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於每週 一、四上午9點至12點,假市府1樓中央東區「消
費諮詢及法律扶助」辦理,惠請各校協助宣導, 有相關需
求之教職員工與民眾於辦理期間可至現場直接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