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如期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訊息
Posted by 文書出納組長 on Saturday, 1 September 2018
「土地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規定,請於10
7年9月25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適用
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核准後並避免戶籍
遷出而遭補稅。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