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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7年度家庭教育種子教 師增能培訓實施計畫

一、為協助本市學校掌控107學年度公告實施之「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有關家庭教育內涵之精神與理念,以落
實家庭教育法第1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之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爰辦理
教師研習。
二、計畫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高中職、國中、國小之本學期(年)推動學校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教職員,各校2名。第1場次
以國小為主,國中亦可報名;第2場次以國中、高中職為主。
(二)研習日期:107年10月22日(星期一)及11月5日(星期一)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整,共2場次。全程參
與者核予研習時數4小時。
(三)研習地點: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6樓國際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四)報名截止日期:請於107年9月25日起至10月9日下午五點前至教師研習中心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
,並完成學校薦派手續。

公告附件(請取中文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