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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藝術特集藝文聯展開幕茶會暨表演活動

一、107年度藝術特集聯展展期及配合事項如下:
(一)四所特殊教育學校佈展:107年11月19日(星期一)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假臺北市政府一樓大廳中庭。
(二)展出時間:自107年11月20日上午9時至107年11月21日中午12時假臺北市政府一樓大廳中庭。另展出結束後,
得獎作品將移至臺北市立大同圖書館於107年12月1日至108年1月31日進行續展。
(三)開幕茶會:107年1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1時40分。
(四)撤展時間:107年11月21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下午4時假臺北市政府一樓大廳中庭。
(五)撤展後,除得獎續展之作品外,請各校自107年11月22日(星期四)派員至本市立啟聰學校將作品領回。
二、請各作品得獎學生所屬學校派員協助學生於107年11月20日(星期二)出席開幕茶會頒獎。
三、參展者皆給予參展證明;並鼓勵各校於展出期間前往欣賞,請各校依權責核予公假與課務派代。
四、協助藝術特集佈展、表演及開幕茶會工作人員,本局同意核予給予公假登記或課務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