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傳染, 學校校園場地開放政策
Posted by 總務處事務員 on Monday, 6 April 2020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體字第1093032752號
1、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之傳染,自109年4月6日起至7月14日止,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小、國中及高級中等學校)週一至週五之室內、外校園場地一律全面暫停對外開放(不含社區大學);週六、日及國定假日校園室內場地亦暫停開放,校園室外場地原則維持開開放,倘因校內人力或疫情防範作業等特殊考量,學校得評估擴大暫停開放範圍。
2、本局將隨時因應疫情發展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滾動式調整各項政策,相關防疫資訊請參考本局網站首頁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專區」(網址:https://www.doe.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