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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9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之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9年11月2日,請如期繳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關心您!

109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之使用牌照稅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9年11月2日,請如期繳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關心您!

公告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