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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協助社會團體及各級學校辦理或參加國際會議活動處理原則」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廢止。

轉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協助社會團體及各級學校辦理或參加國際會議活動處理原則」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廢止。
請參閱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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