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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智慧學堂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0年4月8日智著字第11016004190 號函辦理。

二、旨揭「校園智慧學堂」活動係由智財局培育之大專校院學生擔任「校園智慧學堂特派員」,以生動活潑的教導方式 進入中小學或高中職宣導智慧財產權。其宣導時間為30至 50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

三、請欲報名學校逕至線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bit. ly/3lp5QKv),本案執行單位為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 企業總會,聯絡電話:(02)23660812轉127鄭小姐。

公告相關網址: 

http://bit. ly/3lp5QK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