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鐘點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公告及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27日下午4點止)
Posted by 人事主任 on Thursday, 26 August 2021
臺北市立興福國民中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兼任鐘點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含甄選報名表及本職缺工作職責)詳如附件。
一、 甄選條件:
(一) 依據臺北市110學年度補助各校(園)兼任鐘點特殊教育助理員實施計畫。
(二) 品德優良、具有協助特殊學生之熱忱。
(三) 熟悉一般電腦文書及網頁操作。
二、 甄選員額: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正取共一名,備取若干名。
三、 聘用方式: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1月20日止(依學校行事曆
上班,寒、暑假不上班),每週工作10小時,若日後申復時數有調整則
依教育局最終核定時數為主。
四、 薪資:依實際上課服務時數核發,時薪每小時新臺幣168元。
五、 報名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六、 應交表件:證件正本驗迄發還,影本留存(A4格式)。
1.報名表。
2.身分證影本。
3.學經歷證件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如無免付)。
七、 公告及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8月27日下午4點止。
八、 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特教組。
九、 甄選方式:口試。
十、 甄選時間:110年8月30日上午8:30。
十一、錄取名單:於甄選當天下午6時前公佈於本校網站最新公佈欄。
十二、錄取報到:110年8月31日上午8:30,正取人員若未依時報到,則依序
通知備取人員。
十三、工作內容:詳如附件1。
十四、備註:
(一)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需參加特教知能研習每學期至少5小時,
以增進工作知能。
(二) 依本校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考核辦法,考核工作表現。
(三) 如因故彈性調整工作時間,該週總計工作時數不得超過核定之每週
補助時數。
(四) 聯絡人:特教組長陳庭妤,聯絡電話:02-29322024分機530。
公告附件(請取中文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