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公告】皇翔中山大樓所屬之騎樓及室外場所,自110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Posted by 學務處幹事 on Tuesday, 14 September 2021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皇翔中山大樓(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南京西路62號)所屬之騎樓及室外場所,自110年10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三、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臺北市政府公報之日起7日內(預定110年9月11日刊登),以電子郵件傳送至學務處彙辦(如無相關意見,則無須回復)。
公告附件(請取中文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