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客家委員會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之報名訊息及本市獎勵措施, 鼓勵同仁踴躍報名

一、函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4月19日師大進字第1111010367號函(附件1)。
二、本府同仁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相關獎勵措施,請依107年4月19日府授客二字第10730183000號函辦理:
(一)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獎勵通過客語認證之全國公教人員,通過初級認證,嘉獎一次、中級認證,嘉獎二次、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
惟避免重複敘獎,通過各級別認證者之敘獎僅以初次通過者為限,另已通過較高等級者若再通過較低級別,不予敘獎。
(二)參與客語能力認證者核予補休1日。
三、為加強客語推廣,鼓勵市民踴躍報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提升客語能力,本市依「獎勵通過客語能力認證」實施計畫,獎勵設籍本市且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之民眾,獎勵標準及申請方式請參閱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