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3點、第7點、第8 點,業經教育部於111年5月25日以臺教師(三)字第 1112600683A號令修正發布
Posted by 教學研究組長 on Monday, 30 May 2022
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李易穎科員(電話:02-7736-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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