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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經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以本次選舉為限,請鼓勵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請查照。

詳來函及其附件

公告附件(請取中文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