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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員工協助方案、加入本市公務人員協會、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懲處、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等規定

一、宣導本府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傳達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協助方案專區」(詳如連結)https://dop.gov.taipei/cp.aspx?n=28BFF7F14431C7CB;
及本市教師研習中心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詳如連結)https://tiec.gov.taipei/cp.aspx?n=445E0B67096310CE。
二、鼓勵本校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協會法第2條規定)申請加入本市公務人員協會。
三、宣導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等規定(詳如連結)https://www.do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EBF06CB23AA475A5&s=E0396A09D2D5FE5F。
四、宣導轉知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資持股、出租或借用專業證照等限制規定;每年自行檢視有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經營商業及兼職限制等情事。(「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4條之2、14條之3」、「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及「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詳如附件)。

公告附件(請取中文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