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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土地如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規定,請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核准後應避免戶籍遷出而遭補稅。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文山分處關心您!」

公告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