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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相關訊息

說明:
一、依據本市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諮詢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線上報名期程如下:
(一)國小組:自107年2月21日起至107年3月14日止。
(二)國中組:自107年2月21日起至107年3月15日止。
(三)高級中等學校組:自107年2月21日起至107年3月15日止。
三、本屆科學展覽會各校可報名件數詳如附件,各校倘有疑義,請務必於107年1月26日(星期五)前,填列「臺北市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可報名件數統計勘誤表」,並經校內核章後免備文逕送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更正,未於期限前填送本表者視同件數無誤。
四、本屆實施計畫、各校可報名件數統計表、各校可報名件數統計勘誤表、宣導暨說明會簡報電子檔及各項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臺北市益教網科展專屬網站(http://etweb.tp.edu.tw/sciencefair/),各校請逕行下載使用。
五、凡獲薦送全國科學展覽之優勝作品,不得更改作者,倘有作者自願退出情形,亦不得遞補或更換。作者對原作品內容,在研究主題不變下倘有資料修正者,應於全國科學展覽會報名前,函報本局核定後,始得為之。
六、本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修正規定主要如下:
(一)國中組、國小組皆將生活與應用科學科分為「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機電與資訊)」、「生活與應用科學科
(二)(環保與民生)」兩科;高級中等學校組增加「行為與社會科學科」,另在工程學科(二)加列「能源」項目。增列科別之定義與範疇,本局將函請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釋疑,另函轉知各校。
(二)為鼓勵參與,依各班級數級距增加可報名件數1件,如上屆班級數在18班(含)以下者,至多3件,本屆增為至多4件,依此類推。
(三)安全審查規定:依據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第伍點第三項「三、評審期間禁止使用可對外聯結之網路及操作展示作品」,若參展作品研究範圍涉及手機、平板電腦或數位相機,請於參展作品說明板送展
時一併送交「攜帶通訊器材或照相設備進入會場」申請書,由安全委員審查。
(四)評分標準:依照國立科學教育館最新發布之全國科展實施要點修正本屆評審標準(詳如實施計畫)。
(五)各校參展作品之指導教師應為現職任教於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或實習教師(唯不得列為第一指導教師),已退休教師不得擔任參展作品指導教師(本屆不適用「當年度退休教師不在此限」之規定,特此敘明)。
(六)依照全國科展實施要點,提醒各校要注意參展作品之研究日誌或實驗觀察原始紀錄(須成冊裝訂)應攜往評審會場供評審委員查閱。
(七)作者於評審會場時,每件作品評審時間為9到12分鐘,包含在場說明、解釋、操作並回答評審委員所提之問題。
(八)作品說明板規格說明及作品說明板報到檢核表修正(詳如實施計畫)。
七、檢附「臺北市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臺北市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各校可報名件數統計表」及「臺北市第51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各校可報名件數統計勘誤表」各1份。如有相關疑問及聯繫事項,請逕洽總承辦學校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教務處黃詣峰主任、程一華組
長,聯絡電話(02)2823-4811轉200、230。